关于《省住建厅印发的〈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文件解读的咨询函》的复函
时间:2022-06-23 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243号
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省住建厅印发的〈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文件解读的咨询函》(黑建协函〔2022〕22号)收悉,复函如下:
一、来函提及省住建厅多次清理规范性文件,均仅针对一定年度范围内的文件,未涉及清理2012年文件。历年发布的“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均未废止,历史遗留尚未完成结算的项目仍然适用。
二、历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均仅调整当年度工程结算。2012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和实际工期,分年度进行计量计价,分年度执行《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news_info/1/130/2022-00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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