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将启动新一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 ( 2021-02-08 )
时间:2021-03-16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静安区本市户籍第八批及非沪籍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定于2021年3月2日至3月5日,于北京西路1700号开展。 1、人员限制 为控制选房现场人数,避免人流密集,每户家庭仅允许一名申请人代表进入会场。非申请人代表参加选房的,应办理好委托手续。建议每户提前确定好替补人选,便于第一人选因突发状况(如体温过高)等原因无法进入选房现场,可及时替补选房。 2、委托说明 申请人代表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参加选房,委托共同申请人之一为合法代理人的,经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书面委托事宜;申请人代表委托共同申请人之外的人员为合法代理人的,需另行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3、防疫要求 01自主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承诺。根据静安区卫健委防疫要求,各选房人员应于选房前做好14天自主健康监测,并签署承诺书。请各选房人员自觉做好体温测量,并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认真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及《健康承诺书》,并于选房当天交于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增设体温测量环节,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测温如高于37.3度,应离开并就医检查。 02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所有选房人员在选房前不要离开上海,在完成选房前,尽量避免与外地或国外来沪人员密切接触,有不可抗因素必须离开上海的,建议委托他人代理选房。 03选房当天需出示健康码(个别使用老年手机的申请人代表除外),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选房现场。建议提前通过“随申办”注册为实名用户并获取“随申码”(可通过下载“随申办”APP、微信搜索“随申办”小程序、点击支付宝“健康码”的方式办理)。 04申请人代表如现场测温高于37.3度、健康码非绿色或处于隔离状态不能到场,允许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代其参加选房。 05选房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4、现场安排 01各选房人员错位入座,确保1米安全距离。选房现场座椅上贴有数字标签,与轮候序号一一对应。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找到贴有自己轮候序号的座位后入座。 02取消现场房源展示区,选房家庭通过选房助手和东方网http://jsf.eastday.com查看已发布房源和选房信息。选房助手具体的操作过程详见下发的选房助手操作说明。 03选房结束后,应与开发企业完成对接后再离场。 5、材料准备 申请人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的须同时带好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健康监测记录表》、《健康承诺书》、选房通知书、轮候序号证明、登录证明前往参加选房活动,证件不全者,闸北公证处将不允许申请人代表进入会场参加选房,且一切后果自负。 6、迟到及缺席的处理 根据选房规则,主持人连续叫号3次,被委托人未到选房区或者不作应答的,但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之前进入候选区的,视为迟到。在主持人宣布当场次选房结束仍未进入候选区的,视为缺席。被委托人迟到的,可以在当场次其他选房户完成选房后补选房。被委托人缺席的,可以在当批次选房户选房结束后参加选房。2户或2户以上选房户有上述情况的,选房户之间排列按原顺序排列。 7、特别提示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选房活动需推迟的,将另行通知,请各位选房家庭保持手机畅通。
原文链接:http://zjw.sh.gov.cn/gqdt/20210208/ffd7074db59140c08e0416ca5156f1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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