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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

时间:2024-05-21 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9号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9号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

  

  

    转载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401/t20240116_1363292.html

  

  

  发改委_能源局

  

  

  煤炭处

  


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385/202402/509a8d950beb47a28151751221401e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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