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谱写以工代赈新篇章
时间:2024-05-21 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克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实现了以工代赈“小资金大情怀、小项目大作为、小建设大质效”价值追求,形成了“惠民济困、以劳取酬、排难创新、造福于民”的以工代赈崭新面貌。
选优项目、做好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克州紧扣“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就业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两条主线,优先布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发展集中区,精准规划路水土及农业产业发展配套等基础设施项目,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与乡村振兴积极衔接,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做到项目规划“三见面”:与基层群众见面,让群众知晓;与乡镇见面,让乡镇落实任务;与县(市)见面,让县(市)统筹谋划、科学实施。督促县(市)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选址、用地等工作,确保项目达到资金下达即可开工的要求。我州坚持用好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这个“引子”,通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一点、县级财政配套一点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大以工代赈项目投入。2023年,下达以工代赈资金1.22亿元,有效撬动地方社会资本2.49亿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9个。
提高劳务报酬比例,发挥好以工代赈的“增收效应”。在项目实施前,将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作为遴选项目的重要标准,对能否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充分论证,择优选择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发放更多劳务报酬的项目,并将自治区财政资金也纳入计算口径,要求项目单位发放劳务报酬不得低于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资金的15%;在项目实施中,全程跟踪监督和公示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引导企业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雇用当地群众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尽可能让群众得实惠;在项目竣工后,将劳务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严格核查核实。2023年实施的29个以工代赈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729万元,累计带动群众就业1665人。
创新拓展“赈”的领域,促进特色产业质效提升。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改变过去以工代赈单一的基础设施投入方式,更加注重投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等配套建设,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带动群众稳定增收。如: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丝路佳苑养殖示范基地(二期),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80万元),该补齐了丝路佳苑安置区产业发展短板,促进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可持续发展。该项目采取“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就业技能培训”的创新拓展模式,2023年年底投产使用后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35万元,通过收益再分配,将50%的资金用于三类户,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预计可分配金额 67.50万元,使6016户三类户受益,且效益发挥可持续时间长,对衔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预防返贫具有积极意义。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计划可解决100人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金额295万元人均,增收2.95万元。
发改委_地区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382/202311/95b7466679a74824906f0356986e0f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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