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通告
时间:2024-11-05 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以下简称“深中通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通告如下:
一、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30 -12:00
二、地点:广州市珠江宾馆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深中通道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是连接珠三角“深莞惠”与“珠中江”两大经济圈的唯一公路直连通道,处于上游虎门大桥和下游港珠澳大桥的中间位置,距两者各约30公里,全长约24公里,采用东隧西桥建设方案,建成后将成为粤东与粤西地区之间最为便捷的东西向高速通道。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该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由项目法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审核,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价格听证,最终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在前期政策及替代运输方式收费标准研究、成本监审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定价机关拟定了以下两套深中通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以供听证。
听证方案一:项目全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66元/标准车次,执行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的车型分类方式和收费系数;其中,三类客车、四类客车收费系数按现行系数的65%执行,收费标准均为86元/车次。详见下表。
单位:元/车次
注:方案一中的三类客车和四类客车不再叠加实施其他优惠。
听证方案二:项目全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66元/标准车次,执行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的车型分类方式和收费系数;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和六类及以上货车(含六类以上专项专业车)收费系数按现行系数的80%执行,其收费标准分别为106元/车次、216元/车次。详见下表。
单位:元/车次
注:方案二中的四类客车和六类货车不再叠加实施其他优惠。
四、定价成本监审结论(见附件)
五、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5名)
(二)经营者参加人(1名)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五)省人大代表参加人(1名)
(六)省政协委员参加人(1名)
(七)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5名)
(八)旁听人员(5名)
(九)听证人(3名)
特此通告。如有意见,请反馈至fgw_jgc@gd.gov.cn或听证会参加人。
附件:关于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结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rc.gd.gov.cn/ywgg/content/post_4331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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