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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19 作者:佚名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王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既有建筑节能管理,推行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建议》(第0566号提案)收悉,根据我厅工作职能,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的工作进展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城市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城市发展方式已由大规模建设转化为城市更新为主,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已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我省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积极推动建筑节能领域立法,《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条例》已列入《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不断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绿色转型。制定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相关标准,出台《江西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编制《江西省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工作技术指南》。

  二是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 2023 年-2025 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三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三百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五十万平方米的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发挥考核机制作用,督促各地认真落实,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的目标任务。

  三是持续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监管。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及碳排放测算、能效测评工作,印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江西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赣建科设〔2024〕12 号),开展全省民用建筑能耗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积极推进能耗统计数据应用,认真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发布《江西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2023年度数据运行报告》,摸清重点领域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现状,对重点耗能的建筑提出预警,并对节能潜力提出建议。规范建筑能效标识与测评工作,发布《民用建筑能效标识与测评技术规程》,提升了建筑能效标识认定工作质量。

  四是科学开展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科技项目研究。认真调查分析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技术的需求,提出了开展建筑碳排放核算与监测技术研究、建筑节能专项体检技术研究、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评价体系研究、民用建筑能效标识与测评技术研究、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体系研究等科技等项目,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4〕15 号)。提前谋划节能降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体制机制研究已列入“十五五”规划期间重大改革任务,“十五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研究已列入“十五五”规划期间重大课题研究,正积极有序开展课题调研分析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缺乏硬性约束要求,工作举措指导性、有效性有待提高,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二是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规范标准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系统、可适宜匹配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指南,现有技术落地性较差,绿色化改造效能不明显。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设计质量还不高。三是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测评标准不够成熟。能效提升方面测评因子和指标设置不科学合理,引导性不强,导致节能考核指标不明晰,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成效不高,能效提升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20号)、《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按照2030年碳达峰目标任务,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一)不断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政策标准。一是完善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江西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条例》的立法工作,出台《江西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江西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出明确任务要求。二是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对标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编江西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评价标准。制定《江西省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工作技术指南》,以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项目形成。出台并动态化调整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措施目录,对建筑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术内容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与性能指标,指导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二)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一是有效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以《市县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成效指标涉及住建领域指标》《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年度考核办法》等考核工作为抓手,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相关试点与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江西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省级试点城市及示范项目建设,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开展建设节能专项体检试点。三是明确重点领域工作任务,推进医院、学校、商场旅馆、公共机构、商业办公大楼等用能大户的节能改造工作。推进建筑节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制定《江西省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重点推广高效空调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外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应用,提高节能效率。

  (三)不断加强工程建设与建筑运行全过程节能监管。一是加强建筑节能与碳排放监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法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文件推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将建筑节能改造监管要求纳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管理的全过程。二是数字赋能,推进江西省民用建筑能耗监测与碳排放监管平台升级改造。结合施工图审查系统升级,推进节能数字化审查。三是开展能效诊断与测评试点工作,夯实能效统计核算基础,统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四)积极开展绿色节能宣贯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重点对绿色节能政策文件要求、管理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强化项目建设指导能力,促进建筑建筑节能专项体检转化节能改造项目,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提供标准技术支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国家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生态日等活动,宣传绿色节能理念,凝聚共识,同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绿色节能发展经验,促进我省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8/19/art_40690_498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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